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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善流通促进消费问题
——在国家发改委流通促进消费专家座谈会上的发言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 刘海飞
2012-08-01


    通过改善流通促进消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应注意几点:

   1、目的。政府应当把这项工作的目的定位在:努力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不是单纯地“保增长”。只有这样考虑问题并加以宣传,才能体现“以人为本”,政策制定才能更符合民情民意,消费者的响应也才会更积极。

   2、作用。提高消费能力才能从根本上扩大消费,优化流通政策对提高消费能力可以产生局部影响,但最终解决问题还是靠分配制度改革。所以,对改善流通促进消费,不要期望值太高。

   3、方法。对于流通体系、消费环境和市场秩序,政府可以通过规划和政策引导流通资源配置;通过法律法规和标准,监督管理企业市场行为,但不要去充当流通体系的设计师,更不能当工程师。竞争性行业的流通资源要全部交给市场配置,政府管公益性和调控类流通资源的配置,同时把市场准入、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商业诚信作为流通体系重要的软环境建设。

   4、要求。对流通体系和市场环境的改善应当有个总的要求,作为努力的方向,也便于对照和评价。我觉得可以讲三句话:消费,增加便利和选择;交易,确保诚信和安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提供权益保护。

   从改善流通与扩大消费的关系上,对流通工作提几点建议。

   (1)重点开拓新兴的生活服务业种

  我国的总消费中商品消费比重过大,前几年曾接近80,目前仍有70多。美国、日本的商品消费不到总消费的三分之一,英法德等国则不到三成,这些国家服务消费是大头。我国内贸行业多年来也是重商品购销行业(批发、零售),轻生活服务行业。国家强调大力发展服务业,但把重点放在了生产性服务业,对直接满足消费的生活服务业重视程度不够。高层文件和许多专家总是提倡服务业要发展新兴业态,实际上最该发展的是服务业种。其中最大的需求可能还是各类家庭服务,也包括养老服务。各国经验表明,进入中等收入水平后,服务消费的增速会超过商品消费的增速,服务消费在总消费中的比重会持续上升,直至超过商品消费比重。预计今后我国的消费需求,最大的增长潜力不在商品销售而在于生活服务,但目前我国城乡生活服务业的现状,远远不能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对服务的需求。主要表现是:竞争性不足,规模经济水平低,消费便利性差,服务质次价高,经营极不规范,缺乏商业诚信。现在买东西很方便,但你想要的生活服务往往无人提供,或者提供的价格和服务产品的质量很难令人满意。调整流通业行业结构要注意这个问题,应当大力开发居民需要的生活服务业种。香港在类似街道和居委会的居民生活区都设有“街市”,正式名称叫“市政大厦”,是市政府出资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场所,出售食品、日用品,还有大众餐饮店、公共图书馆、体育中心等,值得学习借鉴。建议在城市社区重点支持发展类似的“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先从最基本的服务起步,逐步扩展到其它的生活服务业种。

   (2)积极推进商业诚信建设

   十年前,信用专家估计,中国因为缺乏商业诚信,每年大约损失6000亿元人民币。缺乏商业诚信必然会产生交易预期上的不确定性,从而减少交易。一个没有诚信的市场,硬件再好也不会得到消费者的认可。我觉得,中国的商业诚信环境如果达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保守估计消费也可以增加2万亿元左右。所以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对扩大消费、对活跃商业交易都非常重要。现在我们建设诚信商业环境,主要还是靠道德教化、行业自律和行政监管,这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市场经济国家主要运用法律和信用服务市场化的办法。所以,我们的信用建设必须学习国外经验,就这个问题专门立法,同时要大力发展商业化的征信服务,以及信用评价、商业保理、商账追收等服务机构。消费环境的建设、市场秩序的规范都必须考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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