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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党委关于经研中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调研

2015-04-2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4月17日下午,集团党委书记李少末同志、纪委书记王跃平同志带队一行四人,就落实“两个责任”,与经研中心党政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进行了座谈。

    座谈中,中心主任姚力鸣同志对前一阶段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作了汇报。李少末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和当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结合经研中心工作特点进行了梳理,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李书记强调,一是要清醒认识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国企反腐败斗争的坚强决心,深入领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深刻内涵,切实提高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管理。作为智库机构,政治上要能够“立得住、有警觉、不跟风”;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责任放在首位。三是作咨询作规划的同时不要见利忘义,要依据客观实际,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抓好细节。四是要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明确责任担当,强化责任传导。要做到想抓、会抓、敢抓。对不坐班人员,也要强化中心管理机制,同他们签订管理责任书。只有从制度上层层落实了,才能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否则,主体责任就是一句空话。

    会上王跃平书记在讲话中对本中心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重视“一岗双责”,对于违规、违纪的苗头,主任、书记、纪委委员有提醒的责任。

    二是监督责任要落实到管理环节中去,与具体工作挂钩,坚持预防第一,绷紧神经,提高警惕,确保不出问题。

    三是制度是最重要的,制定的规章制度要传达到每位职工,严格执行才是落实。

    四是认真检查腐败风险点和关键岗位,责任落实到位,纪委委员、班子成员发现问题不提醒也要负责,要追责问责,动真格。

                                                                二○一五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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