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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产品流通的几个认识问题


北京八里桥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总经理 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赵尔烈
2012-08-01


    一、关于“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新形势下重提“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有新的认识,采取适宜的新举措,要避免落入误区。近年来,由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和生产结构的调整,全国已初步形成了菜篮子主要产品的优势集中产区。这是遵循农业自然比较优势和地区种养殖传统特点,实现农业规模化专业化生产的一大进步,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由此也形成了菜篮子农产品的卖全国买全国的全国范围的大流通,这也是农产品流通社会化发展的大趋势。在这种新形势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和“部长负责制”结合起来,首先要保证菜篮子产品全国大流通的顺畅、高效、低成本的运行,让全国的菜能够做到量足、质优、价廉地进入到你那个市的“菜篮子”中去。这一方面要靠健全的法规制度的保障,营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另一方面要提供足够适用的公益性“菜篮子”产品交易场所。至于在城市郊区发展地产菜,应该一是用来应急补淡,二是用来生产特色产品,满足品种调剂。至于大路货的生产,则必须讲投入产出和竞争力,讲经济效益,否则市场不接受,郊区种菜也就坚持不下去了。从宏观来讲,更不能用对城郊生产的高补贴,冲击全国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和优势产区布局这个大战略。

  二、关于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和“农超对接”
  我国现在有两条农产品流通渠道,一条是以批发市场为流通枢纽,以个体商户为经营主体,以社区菜市场和集贸市场为零售末端,以大路货产品为经营客体,这是一条传统的流通渠道,也是我国农产品流通的主渠道,它承担着全国80以上的农产品流通,其中包括近90的鲜活农产品流通,95以上的蔬菜流通。另一条是连锁超市公司的现代化流通渠道,这从长远看无疑是发展方向,近年来在发达地区也有较快的发展,但从实际承担的流通能力和流通量来看,还是一条辅助渠道。
  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的国情实际,在未来二、三十年内,这两条渠道的地位和作用,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所以,解决农产品流通问题的着重点,应该放在主渠道的发展上,而不是“农超对接”这个辅助渠道上,只有抓住主要渠道,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对主渠道也必须抓紧进行现代化的升级改造,实现改善设施,完善功能,增强集散力,推进经营主体公司化,经营客体标准化,物流设施冷链化,交易方式现代化,食品安全追溯化,运营手段网络信息化,政府投资公益化,政府管理法制化,克服盲目发展,低水平扩张、恶性投资和恶性竞争。

   三、关于农产品流通的公益性
  农产品流通是一种经济活动,但由于它的特殊性,又具有社会公共利益的性质。首先,农产品流通是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丰产了能否畅销增收,优产了能否优销增收,不仅直接关系农民的致富和再生产,也决定着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其次,农产品流通是满足居民消费需求的重要手段,也关系着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大局。我国有1亿多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2010年,全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已达到6.9万亿元。我国城市化加快,每年有近2000万新增城市人口,仅蔬菜消费每年要增加24亿公斤。这都说明农产品流通是事关经济社会全局的一项大的公益性事业。
  这些年来,由于忽视了农产品流通的公益性,在农产品流通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尤其是产地仓储、批发市场、社区菜市场和物流设施的建设上,政府投入少,缺少规划性,又完全交给市场去运行,造成了产地物流设施严重缺失,加重了农民卖难卖贱。批发市场和物流建设中,出现了一些借名圈地开发房地产,做概念上市圈钱的恶性投资,以及普遍的市场化运作利润第一等不良现象。在社区菜市场建设中,或是没有纳入城市建设规划,无地可建;或是商业性开发市场化运营,高租金推动高菜价,导致居民买难买贵普遍发生。所以,对农产品流通要回归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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